8月29日,中國動力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會議審議了2016年半年報,公司業績符合預期,對公司管理制度進行了全面的修訂和補充完善。 其中: 修訂制度12項,包括: 1.《關于修改<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動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議案》 2.《關于修改<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3.《關于修改<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4.《關于修改<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工作細則>的議案》 5.《關于修改<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的議案》 6.《關于修改<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細則>的議案》 7.《關于修改<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工作細則>的議案》 8.《關于修改<董事會秘書工作制度>的議案》 9.《關于修改<關聯交易管理制度>的議案》 10.《關于修改<募集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議案》 11.《關于修改<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議案》 12.《關于修改<年報信息披露重大差錯責任追究制度>的議案》。 補充完善制度 11項,包括: 1.《關于制定<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動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議案》 2.《關于制定<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動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議案》 3.《關于制定<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動力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工作細則>的議案》 4.《關于制定<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動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內部報告制度>的議案》 5.《關于制定<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動力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辦法>的議案》 6.《關于制定<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動力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投資管理辦法>的議案》 7.《關于制定<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動力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擔保管理制度>的議案》 8.《關于制定<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動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的議案》 9.《關于制定<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動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制度>的議案》 10.《關于制定<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動力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東及關聯方占用資金管理制度>的議案》 11.《關于制定<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動力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議案》。 中國動力本次制度修訂是在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后,重新審視公司作為集團公司動力業務平臺的定位基礎上進行的,體現了證券監管的最新要求,有利于保證公司今后規模化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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